1、外企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(市工商局领取)及外方投资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。
2、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(市质量监督局申领,市外经贸局需复印件,市工商局需原件)。
3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省、市工商局领取,市外经贸局需复印件,市工商局需原件)。
4、章程、合同及批文原件(合同、章程市外经贸局需一份,批文需两份,其余各单位需5份)。
5、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房产证明复印件。
6、可研报告及批复(办理海关注册需交)。
7、董事会中方人员简历(海关用)
8、委派书(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、董事长、副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监事)。
9、批准证书副本1。
10、投资方资信证明(海关用)及中文翻译件(包括翻译人员签字元件和翻译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)。
11、投资方营业执照(营业证明)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(包括翻译人员签字元件和翻译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)和外方公证、认证材料。
12、监事人员简历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13、董事会成员、董事长(正、副)、总经理(正、副)、监事、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14、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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